“無情佛性說”小議
式 清
引論
佛性學說,從佛教成佛的終極目標來說,可謂是佛教的中心問題。因為佛性學說,正是說明眾生成佛的因性及可能性。對佛性問題的探討,在不同時期和不同視角上,呈現出豐富多樣的內容。舍去印度佛教,單就中國佛教來講,有著“闡提無性”,“眾生有性”等不同的觀點,成為諸宗討論爭議的焦點。
中國佛性思想初依東晉法顯所譯《佛說大般泥洹經》為據,認為佛性是無我真實顯現,以歸依三寶而成就,而一闡提無有真信斷善根,不能顯現如來性故無有佛性[①]。然泥洹經之旨也非全然闡提無性,其中已有顯現眾生有性之意。如《泥洹經·如來性品》中云:
“佛告迦葉。真實我者是如來性。當知一切眾生悉有。但彼眾生無量煩惱覆蔽不現。譬如貧家舍內有珍寶藏而不能知。時有一人善知寶相語貧子言。汝為我作我當與汝錢財寶物。貧子答言。我不能去。所以者何。我先家中有珍寶藏不能捨去。彼人復言。汝愚癡人不知寶處。且與我作給汝珍寶。用之無盡。便從其語。然後彼人出其宅中珍寶與之。貧人歡喜起奇特想。知彼士夫實可依怙。一切眾生亦復如是。各各皆有如來之性。無量煩惱覆蔽隱沒不能自知。”[②]
經中佛以貧家不知寶藏,來說明眾生被煩惱覆滿不知如來性,其實一切眾生悉有如來性。晉義學高僧道生豎石說涅槃,說一切眾生悉有佛性,一闡提能成佛,想必是以本品經義闡發,可此說當時卻成為孤旨先明。直至北涼天竺三藏曇無讖所譯之《大般涅槃經》傳來南方,經典後半部中明言“一切眾生悉有佛性,一闡提亦能成佛”[③]。此說剛好證明道生之言,教界也在佛性思想上以道生“眾生有性、闡提成佛”為共識,成為當時中國佛教佛性思想的正統。
“一切眾生悉有佛性”,對於“眾生”內涵的探討,一般都局於有情。也就是說只有有情眾生具有佛性,能夠成佛。所謂“非佛性者。所謂一切牆壁瓦石無情之物。離如是等無情之物。是名佛性。”[④]然思想的發展,也非一成不變,佛性局於有情的論調至唐中期時,天臺宗湛然為發揚宗義,提出“無情佛性”說以破之,把中國佛性思想又推向新的高潮。
“無情佛性說”的背景
任何一種思想的形成,其不可能是一蹴而就的。其需要內在理論的支援,以及外在時代使命使然。湛然提出“無情佛性說”,同樣如此。
湛然(711~782),天寶七年(748)出家,過六年於南北各地弘揚天臺宗義,以中興天臺為己任。謂門人言:“道之難行也,我知之矣。古先至人,靜以觀其本,動以應乎物,二俱不住,乃蹈於大方。今之人或蕩於空,或膠於有,自病病他,道用不振,將欲取正,捨予誰歸。”[⑤]湛然之所以樹“舍我其誰”之氣概中興天臺,除報法恩於千秋外,也是當時佛教形勢之所逼。時值唐中期,禪、華嚴、慈恩諸宗高僧輩出,帝王推崇,逐漸成為當時中國佛教之主流。而此時台宗卻景氣大不如前,從《佛祖統紀》卷七,志磐對湛然評議中窺見一二。
“每以智者破斥南北之後,百餘年間,學佛之士,莫不自謂雙弘定慧,圓照一乘,初無單輪隻翼之弊。而自唐以來,傳衣鉢者起於庾嶺,談法界、闡名相者盛於長安,是三者皆以道行卓犖(力角反卓犖超絕也),名播九重,為帝王師範,故得侈大其學,自名一家。然而宗經弘論,判釋無歸。講華嚴者唯尊我佛,讀唯識者不許他經,至於教外別傳,但任胸臆而已。師追援其說,辯而論之,曰《金錍》,曰《義例》,皆孟子尊孔道,闢楊墨之辭。識者謂荊溪不生,則圓義將永沈矣!”[⑥]
志磐之言雖存門戶私見,但是也道出當時佛教形勢對台宗之不利,及湛然中興台宗的不遺餘力。
事實上,中興台宗,只有這份“舍我其誰”的氣概,是遠遠不夠。湛然必須就佛教核心問題提出鮮明的觀點,來宣揚自宗學說,力避各家之言。“無情佛性說”正是這面中興台宗的大旗。作為中興台宗的這面“無情佛性說”大旗,除了以鮮明的觀點來提升台宗景氣,主要還需發展自宗觀點。湛然“無情佛性說”其必須建立在本宗佛性說基礎之上,來發展本宗佛性思想,顯揚宗義使之發揚廣大。
台宗佛性思想,以性具說為基礎,立三因佛性。所謂三因佛性,即正因佛性、了因佛性、緣因佛性,智者大師據本北涅槃經卷二十八所立:
“復次佛者覺智也,性者理極也,能以覺智照其理極,境智相稱,合而言之,名為佛性。今觀五陰稱五陰實相,名正因佛性;觀假名稱假名實相,名了因佛性;觀諸心數稱心數實相,名緣因佛性。”[⑦]
“《大經》云:十二因緣名為佛性者,無明愛取既是煩惱,煩惱道即是菩提,菩提通達無復煩惱,煩惱既無即究竟淨,了因佛性也。行有是業道,即是解脫,解脫自在,緣因佛性也。名色老死是苦道,苦即法身,法身無苦無樂是名大樂,不生不死是常,正因佛性故。”[⑧]
“法性實相即是正因佛性;般若觀照即是了因佛性;五度功德資發般若,即是緣因佛性。”[⑨]
“一切眾生即一乘者,一念無明具十法界,眾生悉有正因佛性。正因佛性即是理,即本有之一乘也。數法者,即是緣因佛性,緣因佛性即是福德莊嚴,福德莊嚴有為有漏是聲聞法分,為數法說三乘也。非一非非一,數非數不決定者,即了因佛性,了因佛性即是智慧莊嚴,智慧莊嚴能從一地至於一地。”[⑩]
據文可知,此中正因佛性指諸法實相理體,成佛之正因;了因佛性指覺照諸法實相之覺智,智理相應,照了佛性;緣因佛性指一切功德善法,緣助了因,覺照正因。三者的關係是一起具起,一三相即:“無性者即正因佛性也。佛種從緣起者。即是緣了。以緣資了正種得起。一起一切起。”[11]三因佛性一三相即的關係,為佛性具善惡作了內在的邏輯鋪墊。
“性具,又曰體具,理具。謂本覺之性,具菩薩界以下九界之惡法及佛界之善法,總具十界三千之善惡諸法。”[12]此說始于智者大師,其在《觀音玄義》中以問答的形式顯示性德具善惡之義: “問,緣了既有性德善亦有性德惡否?答,具。”[13]這裏雖沒有就正因佛性從性德具善惡,但從三因佛性,一而三、三而一的相即關係來說,緣、了佛性既具善惡,正因佛性亦具善惡(準確的講佛性具善惡)。
另從佛性與實相的關係上,也可以進一步說明佛性具善惡的觀點:
“《無量義》云:無量義者,從一法生,其一法者,所謂實相。實相之相,無相不相,不相無相,名為實相,此從不可破壞真實得名。又此實相諸佛得法,故稱妙有。妙有雖不可見,諸佛能見,故稱真善妙色。實相非二邊之有,故名畢竟空。空理湛然,非一非異,故名如如。實相寂滅,故名涅槃。覺了不改,故名虛空。佛性多所含受,故名如來藏。寂照靈知,故名中實理心。不依於有亦不附無,故名中道。最上無過,故名第一義諦。如是等種種異名,俱名實相。種種所以,俱是實相功能,其體既圓,名義無隔。”[14]
文中把妙有、真善妙色、畢竟空、如如、涅槃、虛空、如來藏、中實理心、中道、第一義諦等都作為實相的異名,是實相理體的不同展現。其中如來藏正是實相於佛性上展現,從這個層面可知實相與佛性是不二的。“實相之相,無相不相,不相無相”,從“無相不相”面具一切善、惡相,從“不相無相”面無有善、惡相可得。作為與實相不二的佛性,同樣具有上述的兩種情況。這一點的確定,加上三因佛性相即的內在邏輯,性具善惡的佛性思想自然順理成章。
從性具善惡佛性思想的發展脈絡的梳理,不難發現此說建立佛性實相不二的圓義基礎上。故而在判教上,此性具思想判為圓教,是作為本宗圓旨重要標誌,所謂“只一具字彌顯今宗”[15]。這一理論基石,也正是湛然提出“無情佛性”的所依。
“無情佛性說”簡述
“無情佛性說”主要體現在《金剛錍》中,湛然借用古之治眼疾工具金剛錍為名,文中假立野客,就圓教圓理說佛性,治偏權野客無明膜,立無情佛性說,示佛性具遍旨。《金剛錍》開卷云:“自濫霑釋典,積有歲年,未嘗不以佛性義經懷,恐不了之,徒為苦行,大教斯立,功在於茲,萬派之通途,眾流之歸趣,諸法之大旨,造行之所期。若是而思之,依而觀之,則凡聖一如,色香泯淨,阿鼻依正全處極聖之自心,毘盧身土不逾下凡之一念。”[16]從中不難看出湛然對佛性的重視,認為佛性思想是大乘教法建立的目的所在。依佛性義觀之,極惡地獄及極善毘盧都是一念心本具。湛然於此明確表明,下所立之無情佛性,就是依本宗性具佛性思想發展而來,是進一步對性具佛性義的發揚。
諸經中以涅槃經大唱佛性義,各宗所立佛性義也皆以涅槃經為依據,而在涅槃經中不但沒有無情有佛性義,反而有無情沒有佛性句:“非佛性者。所謂一切牆壁瓦石無情之物。離如是等無情之物。是名佛性。”[17]另當時傳統的佛性觀,也是以有情有性為共識,哪怕台宗雖把佛性與實相結合,但也沒有明確表達無情有性。有情有性的大勢正如《金》文中野客所詰:“客曰:僕忝尋釋教,薄究根源,盛演斯宗,豈過雙林,最後極唱,究竟之談,而云佛性非謂無情,仁何獨言無情有耶?”[18]這也正是湛然提無情佛性,首要回答的問題。
湛然以實教大義,從正因體遍對涅槃“瓦石無情之物非佛性”義,重新解說。認為涅槃說佛性有實教之大、權教之小,實教說正因佛性遍一切處,權教說緣了佛性局有情內。經中“眾生佛性猶如虛空”[19]從實教正因佛性說,以虛空非內非外,遍一切處,喻眾生本有佛性非內非外,遍一切處無有掛礙。佛性非局心內,非局色外,非內非外即中道理性。理性體遍一切,何有有情無情之分。經中“瓦石無情之物非佛性”是方便權說三對治,暫說三有,以斥三非。從果上說有涅槃,斥煩惱非涅槃,說有如來,斥二乘非如來,說有情有佛性,斥瓦石無情非佛性。此文意在從果上依正說眾生因中本具,就權教以緣了佛性修成故局在有情,因此說瓦石無情非佛性。也不能執此無情非佛性權說來詰無情有性實義,所謂“緣了難正,殊不相應”。從教有權實,應知佛性有異,如果一味從權棄實,則佛性進退失據:
“此子不知教之權實,故涅槃中佛性之言,不唯一種。如迦葉品下文云:言佛性者,所謂十力、無畏、不共、大悲、三念、三十二相、八十種好。子何不引此文,令一切眾生亦無,何獨瓦石。”[20]
涅槃經說佛性非唯一種,要明白其附權說實之意,如果“執實迷權尚失於實,執權迷實則權實俱迷。”[21]涅槃經瓦石無情非佛性從權說,今立無情有性就實義,乃“善符經宗”。
解答完“佛性非無情”,湛然進而從“一切唯心,性具一切諸法”正面揭示“無情佛性說”。他宗不知無情佛性,是因為對佛性圓融“唯心體具”之旨不明,因此唯局佛性於有情。如果了知“唯心體具”之圓旨,則眾生煩惱妄染心體本有正因佛性,非內非外,體遍一切,佛性不唯局有情。他宗不明圓旨表現為二方面:一、惑果事而迷因理,果地依正融通,眾生因中理性本具,不知佛說果德,正彰因心性具;二、不明佛性融通,間隔無情。因此需立“一切唯心,性具諸法”圓旨。“若不立唯心,一切大教全為無用,若不許心具,圓頓之理乃成徒施”[22]。如果了知“一切唯心,性具諸法”而再去懷疑無情有性,就如同懷疑自己心有無。可見“一塵一心,即一切生佛之心性。”正是因為有不明佛性圓融者,所以寱言無情有性點示“世迷”,“一者、示迷元從性變;二者、示性令其改迷,故且云無情有性。”[23]
再者,湛然融會《起信論》“真如隨緣不變,不變隨緣”義,釋佛性遍一切。“萬法是真如,由不變故;真如是萬法,由隨緣故;子信無情無佛性者,豈非萬法無真如耶?故萬法之稱寧隔於纖塵,真如之體何專於彼我。”[24]真如是萬法理體,萬法縱有千差萬別,但不出真如理體,就不變義言萬法是真如。千差萬別之法,是真如緣妄隨起,從隨緣義說真如是萬法。佛性體遍亦如是,遍於一切有情、無情,如果說無情無性,則不是間接的否定真如體遍萬法嗎?如水波有清有濁,但不管是清是濁,都不出水濕性,不能以清濁論水濕性,如果水濕性不遍清濁,豈不是有無水之波。湛然此處以真如即佛性,真如佛性同體來說明佛性遍在,並引世親《佛性論》說明:“故《佛性論》第一云:佛性者,即人法二空所顯真如,當知真如即佛性異名。”[25]站在真如佛性體同名異的角度,對他宗所引《大智度論》云“真如在無情中但名法性,在有情內方名佛性。”的說法全然否定,說自己親自仔細的檢閱論文,在論中無有此說,認為此是錯引章疏之言,共相流傳,實為他宗迷名不覺義,使之佛性局於有情。
再次,湛然從觀行明無情有性。因野客“由不閱諸教大旨,不曉佛說果德之意,不達佛現互融之由。”[26]湛然開導野客,設四十六問,使之能“眾滯自消,法界融通,釋然大觀,洞見法界生佛依正,一念具足,一塵不虧。”[27]所設四十六問不出教觀二義,前四十明教,約教開解,後六明觀,依解立行。“於一一問無不顯三千圓具之旨,以見無情有佛性義。”[28]約觀行而言,諸問所顯無情有性教,“且令識十乘初妙境而已”[29]。而“一家所立不思議境,於一念中理具三千。”[30]
因世人不善於運用因果、自他、依正觀於己心,故設立六問明觀心意。
“問行者觀心,心即境耶,能所得名同異如何?問行者觀心,一耶多耶,一多心境同異如何?問行者觀心,為唯觀心,亦觀身耶,亦觀土耶?問行者觀心,在惑業苦內耶,外耶,同耶,異耶?問行者觀心,心內佛性為本淨耶,為始淨耶?問行者觀心,心佛眾生因果身土,法相融攝一切同耶?”[31]
所提六問,第一問就心境相即,問能所得名同異?行者觀心時,心為能觀,心境相即,心複為所觀,能所具心,境智互照。所觀境與能觀心,不分二分,雖得名有異,但二者二而非二,其體同故。此中既然以心為境,心有能觀照境,能所不二,心境一如,何來有情無情之差別。第二問就心境一多問同異?行者于萬境觀于一心,一心遍于萬境,一多相即,當念具觀三千,一念即三千,三千即一念,不可以一多求同異。第三問行者觀行,唯只觀心,還是身土具觀?行者觀心,明瞭自他依正之法無非心具,如果只觀心,不具觀身土,則成差別,就不得名為不思議境。依正心本具,無有能現心和所現依正的差別可得,雖無能所差別,依正宛然。從依正心本具言,何有有情無情差別可得。第四問行者觀心于惑業苦三內外同異?圓人了三道即三德,不可於三道外別求三德。如果離三道別求三德,就不得名圓具一體不二。第五問心內佛性為本淨始淨?本理清淨,依正一如,始覺果成,身土融通自在。第六問心佛眾生因果身土法相融攝三無差別?心佛眾生同一三千,三無差別。故因與果,身與土一切法相互融攝。“苟能如是解而觀之,則凡聖一如,色香泯淨,阿鼻依正全處極聖之自心,毗盧身土不逾下凡之一念,如此則豈計無情無佛性耶。”[32]
結說
綜上所述,湛然“無情佛性說”,盡顯台宗圓教圓旨。其立無情佛性,不是為標新立異,而是借用此說,來抗折百家諸說,使之歸於圓義,以“具”字彌顯今宗。是其“中興天臺,舍我其誰”弘宗誓願之使然,祖意彰顯,功德彌今。思今台宗,祖庭猶在,而圓燈黯淡,三千觀行流於懺儀,退於持名,思之實乃吾輩深障罪業。今值覺公九秩華誕勝緣,面南叩首,仰祈吾公統領諸子,再發興宗誓願,大弘圓旨,教授觀行,再創台宗之輝煌。
[①] 见《佛说大般泥洹经·如來性品第十三》CBETA, T12, no. 376, p. 883
[②] 《佛說大般泥洹經》卷5〈13 如來性品〉CBETA, T12, no. 376, p. 883, b15-25
[③] 见《大般涅槃經》卷36〈12 迦葉菩薩品〉CBETA, T12, no. 374, p. 580, c1
[④] 《大般涅槃經》卷37〈12 迦葉菩薩品〉CBETA, T12, no. 374, p. 581, a22-23
[⑤] 《天台九祖傳》卷1 CBETA, T51, no. 2069, p. 102, c19-22
[⑥] 《佛祖統紀》卷7 CBETA, T49, no. 2035, p. 188, c25-p. 189, a6
[⑦] 《金光明經玄義》卷2 CBETA, T39, no. 1783, p. 8, b1-5
[⑧] 《妙法蓮華經玄義》卷2 CBETA, T33, no. 1716, p. 700, a17-23
[⑨] 《妙法蓮華經玄義》卷10 CBETA, T33, no. 1716, p. 802, a9-11
[⑩] 《三觀義》卷2 CBETA, X55, no. 909, p. 676, c20-p. 677, a2 // Z 2:4, p. 45, c1-7 // R99, p. 90, a1-7
[11] 《妙法蓮華經文句》卷4〈釋方便品〉CBETA, T34, no. 1718, p. 58, a6-8
[13] 《觀音玄義》卷1 CBETA, T34, no. 1726, p. 882, c8-9
[14] 《妙法蓮華經玄義》卷8 CBETA, T33, no. 1716, p. 783, b1-13
[15] 《觀音玄義記》卷2 CBETA, T34, no. 1727, p. 905, a22-23
[16] 《金剛錍》卷1 CBETA, T46, no. 1932, p. 781, a21-26
[17] 《大般涅槃經》卷37〈12 迦葉菩薩品〉(CBETA, T12, no. 374, p. 581, a22-23
[18] 《金剛錍》卷1 CBETA, T46, no. 1932, p. 781, b2-4
[24] 《金剛錍》卷1 CBETA, T46, no. 1932, p. 781, b2-4
[28] 《金剛錍論釋文》卷2 CBETA, X56, no. 937, p. 583, c11-13 // Z 2:5, p. 317, c5-7 // R100, p. 634, a5-7
[29]《金剛錍》卷1: CBETA, T46, no. 1932, p. 785, a13-14
[32] 《金剛錍論釋文》卷2 CBETA, X56, no. 937, p. 587, a22-b1 // Z 2:5, p. 321, a4-7 // R100, p. 641, a4-7